经审核,下列33名同志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4】16号)精神及《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生育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劳社医字【2005】35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应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现公示。
焦雅楠 王丙辰 王旭飞 王宪成 王 锐 石久胜
龙 涛 田 军 田维华 田福庆 冉奎斌 邢雅范
吕彦慧 邬兆迪 齐国锋 关铁鹰 孙立权 孙海涛
孙维东 杨 东 张玉琦 张 利 张洪武 张惠丽
陈 凯 周亚丽 郑 春 胡景波 侯 刚 姜泽宏
高平和 郭 欣 翟 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