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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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是长春工程学院“机械电子社团”。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本协会以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为载体,注重培养会员的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与协作精神:加强会员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会员针对实际需求进行机械创新、设计、制作的实践工作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本社团奉行自愿、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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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活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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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积极配合校社联及其它部门开展各类课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努力挖掘,培养创新人才,举办中高层次,具有新颖性与实用性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学术讲座, 报告会, 专题讨论会, 学术沙龙等活动; 2、承担由上级分派的项目开发以及负责组织完成具有科技含量的内容成果开发工作; 3、积极组织会员撰写科技论文,对评选优秀论文给予奖励,并通过学校有关部门向各类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4、不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机械电子方面的展览,了解机械电子发展的最新动态,同时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最新动态供会员使用; 5、与其它科技协会保持联系,加强友好交流,相互取长补短,组织会员开展联谊、娱乐等活动; 6、举办或参加机械电子方面的技能比赛、展览,参加校、市、省、国家级的作品展、比赛; 7、提供协会共享资源以及会员间资源共享信息服务; 8、协会每年度都向校社联推荐“优秀会员”,由校社联负责与其它社团组织一起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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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会员 |
第五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 第六条 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对机械创新设计或机械电子行业有一定兴趣并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享用本协会的资源(活动场所、设计加工条件、文件资料、技术书籍等); 3、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讲座、会展、培训、比赛、参观等)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3、宣传本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学加入本协会; 4、主动准时地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5个月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危害本协会权利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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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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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会长负责制,协会可根据今后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其职责有:
1、选举和罢免本协会主要负责人,新的组织机构;
2、修改协会章程;
3、审查本协会上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规划;
4、评审本协会重要议题;
5、处理其他紧急或特殊事件。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由上届会长及今届会长、副会长组成。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决定协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增设或撤销工作机构;
7、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推举换届筹备小组;
8、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9、处理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由上届理事会推荐选举人,在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会长负责协调统筹整个协会的运作,对协会进行整体规划管理,对副会长及各部长进行监督;副会长领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一负责协会内部工作,一负责协会外围工作。
第十六条 秘书部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会员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及记录工作。
第十七条 技术指导部职责
1、与专业指导老师沟通,参加创新设计培训,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
2、与校外同类协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为本协会设计作品;
3、专业技术及行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管理。
第十八条 监察部职责
1.负责管理记录本协会的各项开支、收入。
2. 负责例会时会员签到工作。
第十九条 组织部职责
1 . 负责会员的纳新。
2 . 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 . 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第二十条 宣传部职责:
1.负责本协会的形象设计和宣传。
2.为协会及其他各部组织的活动做宣传。
3 .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 外联部职责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扩大会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联系其他社团,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3 .对内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信息策划部职责
传达社团的各类信息,策划社团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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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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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是立足校园, 服务广大学生会员的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 1、会费; 2、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资助; 3、省级教学研究课题资助、社会团体的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协会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本协会正常运转及其用于各种活动的开支。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由秘书处审批,会长签字方可支出并公开财务接受会员及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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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二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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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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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长春工程学院“机械电子社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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